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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湖倡议:“十要、十不要”行为准则我们共遵守!
2025-09-22 11:39:56 字号:

北湖区推动移风易俗·倡导文明新风

“十要、十不要”行为准则

为深入推进城乡精神文明建设,传承勤劳节俭民族美德,弘扬文明健康时代新风,培育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引导广大群众树立文明健康的生活观念,带动社会风气持续向善向好,区文明办提出推动移风易俗·倡导文明新风“十要、十不要”行为准则,大力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一要遵纪守法,提倡知足常乐;不要涉黑涉恶,拒绝黄赌毒邪。

二要保护耕地,提倡节约资源;不要野外用火,拒绝焚烧秸秆。

三要孝老爱亲,提倡家庭美德;不要欺上瞒下,拒绝弃养虐待。

四要邻里互助,提倡和睦相处;不要搬弄是非,拒绝邻里纠纷。

五要规范停车,提倡文明出行;不要占道经营,拒绝挤占通道。

六要防火防盗,提倡安全稳定;不要乱接电线,拒绝违规用电。

七要摒弃恶俗,提倡喜事新办;不要盲目攀比,拒绝高价彩礼。

八要抵制陋习,提倡厚养薄葬;不要败坏风气,拒绝大操大办。

九要大胆创业,提倡勤劳致富;不要游手好闲,拒绝好逸恶劳。

十要移风易俗,提倡文明新风;不要陈规陋俗,拒绝封建迷信。

郴州市北湖区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

2025年9月22日

来源:融北湖

作者:郴州市北湖区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

编辑:梁俐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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