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即下载
速看!北湖区2025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新生入学实施方案发布
2025-07-02 16:13:22 字号:

为切实做好2025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新生入学工作,根据教育部、湖南省教育厅关于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总体部署和要求,以及《郴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管理工作的通知》(郴政办发〔2023〕18号)、《郴州市2025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新生入学实施方案》(郴教通〔2025〕14号)文件精神,结合北湖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年)》规定,坚持以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为宗旨,统筹推进城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坚决落实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要求,以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为目标,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制度,确保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平稳有序。

基本原则

(一)区级统筹原则。北湖区教育局统筹全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入学工作,制定新生入学实施方案,组织、监督和指导全区中小学校做好招生入学工作。

(二)免试划片入学原则。根据区域内各学校布局、招生规模、生源分布和交通状况等因素,以街道、河流、山脊、铁路为界,结合实际情况,科学、合理划定各校招生区域。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规定时间内,按区教育局规定方式报名。以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实际居住地为依据,原则上按照“学校划片招生、生源就近入学”的要求,根据学位情况将辖区内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安排到各学校入学,学位不足的,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民办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纳入区教育局招生入学工作统一管理,同步招生。农村义务教育学校以农村中心学校为单位,参照本方案组织辖区内的适龄儿童少年按就近入学原则安排入学。

(三)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全面推行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阳光招生”,统一使用“郴州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新生入学管理服务平台”(以下简称“新生入学平台”)进行网上报名、信息审核和录取派位。依法依规制定招生方案、完善入学程序、规范入学管理,切实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机会公平、程序公开、结果公正。坚持公办民办平等对待、公平发展。义务教育入学政策、入学办法等向社会公开。入学审核结果(名单)以校为单位在校内公布。

入学对象

义务教育阶段小学起始年级入学对象为2025年8月31日前年满6周岁且未注册过义务教育阶段学籍的适龄儿童。农村小学和有富余学位的城镇小学可根据学位情况逐步放宽至2025年12月31日前年满6周岁。

初中学校起始年级入学对象为小学毕业、未注册初中学籍的学生。

入学条件

(一)农村学校入学条件。农村适龄儿童和小学应届毕业生均须组织其入学。

(二)中心城区学校入学条件。北湖区中心城区适龄儿童少年根据户籍、家庭住房、父母就业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以下简称“父母”)等情况,按有房有户、有房无户、有户无房、无户无房四个类别分别确定入学条件:

1.有房有户。适龄儿童少年户籍在市中心城区,父母在北湖区中心城区依法购买了商品住宅并入住。

2.有房无户。适龄儿童少年非市中心城区户籍,父母在北湖区中心城区依法购买商品住宅并入住,父母一方在北湖区中心城区持有居住证(北湖区、苏仙区乡镇户籍除外,下同)。

3.有户无房。适龄儿童少年户籍在市中心城区,父母在市中心城区无房产、在北湖区中心城区租房居住并持有房屋租赁备案登记证。

4.无户无房。适龄儿童少年非市中心城区户籍,父母在市中心城区无房产、在北湖区中心城区租房居住并持有房屋租赁备案登记证,父母一方在北湖区中心城区持有居住证,并分别满足以下要求:

(1)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父母一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必须在市中心城区连续务工、2025年1月以来在北湖区连续缴纳职工养老保险;

(2)进城经商人员随迁子女:父母一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必须在北湖区中心城区经商且有实际经营行为半年以上(在网上入学报名时间截止前)。

市中心城区义务教育新生入学条件只适用于义务教育起始年级招生,不适用于转学。同一房产(含出租房)小学6年内、初中3年内只安排一户居民子女入学。

(三)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条件。对在北湖区常住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区教育局根据市、区特殊教育专家委员会或有效残疾证明进行评估,根据评估结果和入学建议,确定随班就读、进入特殊教育学校学习、送教上门入学方式,统筹安排入学。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轻度残疾适龄儿童少年按就近入学原则安排到普通学校随班就读,学校不得拒收。具有生活自理能力的中度智障、听障和视障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由区教育局统筹协调到特殊教育学校就读。郴州市特殊教育中心学校面向北湖区招收听障、视障、智障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对确实无法进入特殊教育学校就读且在北湖区残联登记的重度残疾儿童少年,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学校开展送教上门服务。逐步降低适龄残疾儿童少年送教上门服务比例,全区送教上门服务对象占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总人数的比例控制在10%以内。

入学流程

北湖区中心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含民办学校)新生入学7月1日至7月20日网上报名,农村学校自行安排时间现场报名,并录入郴州市“新生入学平台”录取。

(一)入学报名

1.网上报名。北湖区中心城区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少年父母通过关注“郴州教育发布”微信公众号,选择“互动交流”-“新生报名”专区,跳转至湖南政务服务网个人用户登录页面,注册登录后进入“新生入学平台”报名;或通过下载“湘易办”APP,注册登录后选择“一件事一次办”服务专区“入学”主题应用场景进入“新生入学平台”报名。报名时,需按平台提示选择入学区域为北湖区,依次选择相关类别并填写入学信息。

2.申报流程。家长在7月20日内完成网上报名后,通过关注微信公众号“郴州教育发布”或“湘易办”APP登录“义务教育阶段新生入学管理平台”了解网上报名审核情况,根据相关提示完成入学报到注册。

(1)网上初审通过→学校和教育部门对入学数据进行梳理核验→派位→家长通过“义务教育阶段新生入学管理平台”查看派位结果→家长根据派位结果到学校报到。

(2)网上初审未通过→家长根据通知携带报名原始证件及复印件到学校或教育部门进行现场复核→学校或教育部门对复核数据进行梳理核验→派位→家长通过“义务教育阶段新生入学管理平台”查看派位结果→家长根据派位结果到学校报到。

3.上传资料

(1)有房有户

①适龄儿童少年本人和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户口簿。如提供的户口簿无法证明被监护人与监护人的关系,须提供小孩出生证明或监护证明;

②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北湖区中心城区的房屋不动产权证或房产证。

(2)有房无户

①适龄儿童少年本人和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户口簿。如提供的户口簿无法证明被监护人与监护人的关系,须提供小孩出生证明或监护证明;

②父母一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北湖区中心城区的居住证(北湖区、苏仙区乡镇户籍除外,下同);

③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北湖区中心城区的房屋不动产权证或房产证。

(3)有户无房

①适龄儿童少年本人和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户口簿。如提供的户口簿无法证明被监护人与监护人的关系,须提供小孩出生证明或监护证明;

②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证明(无房证明)、租住地为北湖区的房屋租赁备案登记证。

(4)无户无房

①适龄儿童少年本人和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户口簿。如提供的户口簿无法证明被监护人与监护人的关系,须提供小孩出生证明或监护证明;

②父母一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北湖区中心城区的居住证;

③父母一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职工养老保险证明(2025年1月以来在北湖区连续缴纳满半年且在保期内)或北湖区中心城区营业执照(报名时间截止前满半年且有实际经营行为);

④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租住地为北湖区中心城区的房屋租赁备案登记证。

4.现场审核。经区教育局线上审核、派位的适龄儿童少年,各学校不得拒收,不再进行现场资料审核。因线上报名信息无法匹配或不足以判定其是否符合入学条件和划片入学区域的,需进行现场集中审核,审核时间为8月11日-8月17日。居住在郴州市第四中学、郴州市骆仙中学、郴州市增福中学、郴州市槐树下学校、郴州市第二完全小学、郴州市第六完全小学、郴州市第七完全小学、郴州市第八完全小学、郴州市同福小学、郴州市湘南幼专附属小学、郴州市福泉小学、郴州市七里洞小学、郴州市增福小学、郴州市高壁小学、郴州市兴城小学、郴州市九子塘小学、郴州市船洞小学、郴州市桂门岭小学、郴州市同心小学、郴州市东坡岭小学20所学校片区内的,由家长携带资料在片区学校现场审核确认。居住其他学校片区内线上无法匹配的生源集中在北湖实验学校进行现场审核确认。无法就近安排的按照相对就近的原则进行统筹调剂安排。

现场审核需提供以下资料:

(1)有房有户

①适龄儿童少年本人和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户口簿,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居民身份证,适龄儿童少年出生医学证明;

②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北湖区中心城区的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属证书(无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属证书的,须提供购房合同或房屋预告登记证或房屋买卖网签合同、自建房审批手续)。

(2)有房无户

①适龄儿童少年本人和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户口簿,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居民身份证,适龄儿童少年的出生医学证明;

②父母一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北湖区中心城区的居住证(北湖区、苏仙区乡镇户籍除外,下同);

③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北湖区中心城区的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属证书(无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属证书的,须提供购房合同或房屋预告登记证或房屋买卖网签合同、自建房审批手续)。

(3)有户无房

①适龄儿童少年本人和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户口簿,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居民身份证,适龄儿童少年的出生医学证明;

②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证明(无房证明)、租住地为北湖区中心城区的房屋租赁备案登记证。

(4)无户无房

①适龄儿童少年本人和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户口簿,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居民身份证,适龄儿童少年的出生医学证明;

②父母一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北湖区中心城区的居住证;

③务工随迁子女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一方2025年1月以来在北湖区依法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凭证;

经商随迁子女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一方在北湖区中心城区具有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企业营业执照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在网上入学报名时间截止前经商半年以上);

④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提供租住地为北湖区中心城区的房屋租赁备案登记证。

(二)审核派位

1.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实行网上核验、网上派位。义务教育新生入学信息通过“湖南一件事一次办”平台进行网上比对。区教育局于8月1日至25日对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按照有房有户、有房无户、有户无房、无户无房类别排序,以实际居住房产或租住地为依据依次进行网上审核、网上派位。如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人数超过学校招生计划的,有户无房、无户无房类别的生源由北湖区教育局按相对就近原则统筹安排到有富余学位的公办学校入学。

城区小学有富余学位的,由学校报经区教育局审核批准,发布8月25日-8月26日现场报名的公告, 接受9月1日-12月31日年满6周岁适龄儿童的入学申请。现场报名的适龄儿童,经审核符合入学条件的,由学校根据学位情况、按申请入学对象出生时间先后排序依次录取,按招生计划录满为止。录取的学生由学校将其信息录入“新生入学平台”,由区教育局进行复核确认派位。

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可通过“新生入学平台”查询入学审核结果。

2.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实行公民同招、超员摇号。全区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纳入区教育局统一管理,与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同步进行网上报名,必须严格执行招生计划,不得超计划招生,优先满足北湖区适龄儿童少年入学需求。适龄儿童少年选择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入学的,登录“新生入学平台”,按操作指南和平台提示填写报名信息。民办学校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在区教育局监督下实行摇号,根据摇号结果安排入学;在北湖区内不能完成招生计划的,经郴州市教育局批准,可招生本市其他县市区符合政策生源。

特殊情况处理

所有特殊情况学生均需通过“义务教育阶段新生入学管理平台”进行网上报名,否则不予受理。

(一)市中心城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及其父母无房产,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居住、户籍在一起的三代同堂适龄儿童少年,参照有房有户类别(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一起租房住的不能归为此类)安排入学。

(二)在北湖区中心城区依法购买商品住宅或自建住宅并已入住,但因特殊原因、历史遗留问题不能办理不动产预告登记证明或不动产权属证书的,由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携户口簿(非市中心城区户籍需提供居住证)、购房合同和发票,应到区教育行政部门进行现场审核,审核符合入学条件的,由区教育行政部门按相对就近原则安排入学。

如属于购买问题楼盘导致无法入住的,由学生家长携户口簿、居住证(北湖区、苏仙区乡镇户籍除外)、房产购买证明等证明材料到问题楼盘所在街道政法委维稳办核实,并报区政法委确认。审核符合入学条件的,由区教育行政部门按相对就近原则统筹安排入学。

(三)在中心城区依法购买多套商品住宅的,经核实后按常住房产划片入学;登记为非住宅类性质的房产(商铺、车库、杂房等)、非法买卖或非法买卖宅基地建造的房屋不得作为入学依据。

(四)在北湖区中心城区依法购买唯一商品住宅未入住的,其子女由区教育局进行统筹安排入学。

(五)烈士、现役军人、人民警察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人民警察、司法警察、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人员、高层次人才等特殊群体子女,按规定享受义务教育优待政策。

烈士子女根据烈属证及烈士所在部队政治部(单位)证明函件前往市、区教育局进行登记,由区教育局按就近就便的原则优先统筹安排入学。公安英模子女、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入学依据省公安厅和省教育厅提供的名单,优先统筹安排入学。现役军人(含军队文职人员、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人员)子女需向区教育局提交:①父母一方的现役军人证或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干部证(消防员证)以及所在部队政治部证明函件;②适龄儿童少年本人及父母的户口簿,父母居民身份证,适龄儿童少年的出生医学证明;③父母房屋所有权证。租房居住的需提供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证明(无房证明)、房屋租赁备案登记证。

(六)居住在北湖区中心城区的出租车司机子女入学参照外来经商人员子女入学条件和要求,由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提供驾驶证、从业资格证、服务监督卡及向公司缴纳管理费发票等资料。

(七)调入市内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凭组织或人社部门调配手续、居住北湖区的不动产权属证书或房屋租赁合同到区教育局报名、审核,由区教育局就近安排其小孩入学。

(八)在编在岗教师的子女,可申请在父母任教学校就读。

(九)多孩子女家庭,可向区教育局申请多孩同校就读,满足入学条件且申请学校学位有余的可统筹安排。

(十)符合入学条件、因特殊原因错过报名时间的,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

(十一)填报虚假入学信息、伪造入学材料的,经教育行政部门重新审核,符合入学条件的调剂到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入学。

(十二)其它特殊情况,由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核实、统筹安排入学。

时间安排

(一)宣传阶段(6月20日至7月20日)。区教育局及各中小学校设置咨询点和咨询电话,安排专人进行入学咨询,各学校深入各街道、社区张贴、发放招生政策资料,将市、区招生政策、招生计划,招生划片区域及招生办法、招生时间、监督机构等向社会公示和宣传。

(二)网上报名阶段(7月1日至20日)。学生家长通过微信公众号“郴州教育发布”或“湘易办”APP登录“新生入学平台”报名。

(三)网上初审阶段(7月21日至8月10日)。新生入学信息通过“湖南一件事一次办”平台进行网上比对、匹配,区教育局和学校进行梳理核验。

(四)现场审核阶段(8月11日至17日)。线上报名信息无法匹配或不足以判定其是否符合入学条件和划片入学区域的,由学校或区教育局对其进行现场审核。

(五)教育局审批阶段(8月18日至23日)。各中小学校将《2025年秋季城区新生入学现场核验登记表》及《2025年秋季城区新生统计表》打印成册,按照《北湖区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新生入学招生工作若干措施》“四审制”要求签字后上报区教育局基教股审核,电子稿发送至邮箱:bhqjyjjjg2121096@163.com),并通过“新生入学平台”预录学生。区教育局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领导小组核查学校新生入学人数及班额,按招生计划统筹调剂。

(六)派位阶段(8月24日至25日)。区教育局通过“新生入学平台”分批次派位。

(七)未满6周岁儿童入学申请阶段(8月25日至26日)。城区小学有富余学位的,由学校报区教育局审核批准,发布8月25-26日现场报名的公告, 接受2025年9月1日至12月31日年满6周岁儿童入学申请,并进行审核。

(八)公示、报到注册阶段(8月30日、31日)。全区各中小学校公示新生入学派位情况,组织新生报到注册。

时间安排

(一)宣传阶段(6月20日至7月20日)。区教育局及各中小学校设置咨询点和咨询电话,安排专人进行入学咨询,各学校深入各街道、社区张贴、发放招生政策资料,将市、区招生政策、招生计划,招生划片区域及招生办法、招生时间、监督机构等向社会公示和宣传。

(二)网上报名阶段(7月1日至20日)。学生家长通过微信公众号“郴州教育发布”或“湘易办”APP登录“新生入学平台”报名。

(三)网上初审阶段(7月21日至8月10日)。新生入学信息通过“湖南一件事一次办”平台进行网上比对、匹配,区教育局和学校进行梳理核验。

(四)现场审核阶段(8月11日至17日)。线上报名信息无法匹配或不足以判定其是否符合入学条件和划片入学区域的,由学校或区教育局对其进行现场审核。

(五)教育局审批阶段(8月18日至23日)。各中小学校将《2025年秋季城区新生入学现场核验登记表》及《2025年秋季城区新生统计表》打印成册,按照《北湖区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新生入学招生工作若干措施》“四审制”要求签字后上报区教育局基教股审核,电子稿发送至邮箱:bhqjyjjjg2121096@163.com),并通过“新生入学平台”预录学生。区教育局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领导小组核查学校新生入学人数及班额,按招生计划统筹调剂。

(六)派位阶段(8月24日至25日)。区教育局通过“新生入学平台”分批次派位。

(七)未满6周岁儿童入学申请阶段(8月25日至26日)。城区小学有富余学位的,由学校报区教育局审核批准,发布8月25-26日现场报名的公告, 接受2025年9月1日至12月31日年满6周岁儿童入学申请,并进行审核。

(八)公示、报到注册阶段(8月30日、31日)。全区各中小学校公示新生入学派位情况,组织新生报到注册。

工作要求

(一)完善招生工作机制。区教育局成立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分管负责同志为常务副组长,局领导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基础教育股、民办教育股、办公室、党委办、计财股、项目办、教师工作股、督导室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招生工作专班。招生工作由区教育局统一组织,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各招生学校负责具体实施。学校必须相应成立招生工作专班,强化对招生工作的领导和管理,加强招生入学维稳形势和舆情研判,及时化解入学矛盾和管控舆情。各学校根据本方案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新生入学工作方案,确保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应入尽入”。学校新生入学方案于6月30日前交区教育局基础教育股备案。

(二)健全招生工作制度。进一步完善招生公示制度、诚信制度、监督举报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各校招生范围、招生计划、报名条件、招生程序和咨询方式等招生信息应主动向社会公开,充分保障学生及家长、社会各界的知情权,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参与招生的工作人员须签订诚信承诺书,并建立诚信档案。制定并完善应急预案,健全应急机制,及时发现并妥善处置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确保招生入学工作平稳有序。

(三)规范学生学籍管理。继续实行招生和注册学籍联动机制,做到“一人一号”“人籍一致”。招生工作结束后,各学校通过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上报学籍,区教育局根据“新生入学平台”招生数据予以审核,未经管理平台招收的学生,一律视为违规招生。

(四)严格规范招生行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必须严格遵守义务教育免试入学规定,均不得以各类考试、竞赛、培训成绩或证书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不得以面试、面谈、测评等名义选拔学生,不得通过举办或参与举办培训班(培训机构)等进行招生,不得利用中介机构或培训机构等变相违规招生,不得以“国际部”“国际课程班”“境外班”及特长生等名义招生,不得以任何形式提前招生。学校不得擅自更改招生区域,不得跨区域招生,不得拒收本区域内符合政策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新生入学一律实行常态编班,不得以举办重点班、实验班、快慢班等名义择优招生。严禁以任何名义收取与入学挂钩的任何费用,严禁公办学校招收择校生,严禁市中心城区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招收寄宿生或以校外学生服务机构名义变相招收寄宿生。严厉整肃招生工作中的不正之风,严禁各级部门、单位及公职人员“写条子”“打招呼”要求安排“关系生”择校入学。

(五)严格控制标准班额。各学校要按照全区统一部署,采取切实可行措施,确保符合入学条件适龄儿童少年入学。要严格按划定的片区和招生计划进行招生,按招生计划确定的标准班额进行编班,严禁超班额招生。

(六)严格规范招生秩序。全面梳理招生入学廉政风险点,建立健全风险防控机制,对关键工作环节实行A、B角制度,强化信息审核及派位监督。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要严格按照全区统一规定的时间招生,不得提前招生,不得择优招生,扰乱招生秩序。适龄儿童少年法定监护人要对本人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严禁擅自修改或伪造户籍、居住证等证件。区教育局及各中小学校要采取切实有效措施,严防招生工作中的弄虚作假行为,要联合公安、人社、市场监管、税务、自然资源和规划等部门以及街道、社区严厉打击证件造假违法行为,维护招生秩序。

(七)严格招生监督检查。区教育局将强化对各校招生入学工作的监督指导和实地检查,区纪委监委派驻区教育局纪检监察组牵头全程监督,区教育局督导室、党委办组织相关部门工作人员配合适时开展专项督导,及时发现和纠正各种违规招生行为。严肃招生工作纪律,对在招生工作过程中发现的违纪违规违法行为,将移交问题线索至纪检监察等部门进行严肃处理。区教育局设立咨询电话:0735-2121075;监督电话:0735-2121071,广泛接受社会各界对招生工作的监督。

(八)严格追究违规责任。对因违规招生造成不良影响的学校,给予约谈和通报批评,造成严重后果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义务教育公办学校违规招生的,将按照“先处理人,再处理事”的原则,追究学校主要负责人的责任。民办学校违规招生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予以警告、全区通报批评、减少次年招生计划、停止招生直至吊销办学许可证等处罚。适龄儿童少年法定监护人擅自修改或伪造户籍、居住证等证件,一经发现,由招生学校立即予以清退,符合北湖区入学条件的根据政策重新统筹安排入学,并依法通报有关部门严肃处理。国家公职人员在招生工作中弄虚作假,办理假证件或出具、使用假证明材料的,依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有关机关依法处理。

本《方案》由北湖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1

2025年北湖区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

招生区域划分

一、北湖区2025年秋季城区初中招生区域划分

1.市四中:107国道(同心路口以北国道两旁)→同心路→同福路→谭石巷路→下湄桥加油站→桂门岭以北及杉山岭村、欧冲村、铜坑湖村等所围区域。

2.市五中:骆仙岭山巅→大岭山公园山巅→同心立交桥→同心路→国庆北路→兴旺步行街→北湖路→苏园路→铁路→北门巷路→人民东路→文化路→燕泉路→骆仙路→南岭大道→翠江路所围区域。

3.市九中:南岭大道→骆仙路→燕泉路→南湖路→青年大道→南院→木子岭山巅→廖家岭山巅→黄泥坳山巅→船洞路→冲口路所围区域。

4.北湖实验学校:南湖路口→燕泉路→西街→南街→南塔路→桐梓坪路→南塔塔顶→香雪路南塔公园入口大石头→樟树岭隧道→青年大道→南湖路所围区域。

5.市增福中学:郴州大道(高铁立交桥到民权路口)以南区域。

6.市十八中学:桂门岭加油站→桂门岭→协作路→铁路→解放路→兴旺步行街→国庆北路→同心路→南岭大道所围区域。

7.市十九中学:青年大道→国庆南路延伸段→石榴湾公园山巅→郴江路(包含原槐万路两旁)→郴州大道→民权路→黄泥坳山巅→廖家岭山巅→木子岭山巅→南院所围区域。

8.市骆仙中学(市九中骆仙分校):107国道(同心路口以南至骆仙西路国道两边)→同心路→渡槽→大岭山公园山巅→骆仙岭山巅→小水冲山巅→肖家冲山巅→惠泽路所围区域。

9.市福城中学(市九中岭南分校):翠江路→南岭大道→惠泽路→肖家冲山巅→小水冲山巅→骆仙岭山巅所围区域。

二、北湖区2025年秋季城区小学招生区域划分

1.市二完小:健康路→古建街口→铁路→北门巷→人民东路→人民中路→国庆北路所围区域。

2.市三完小:南岭大道→五里堆路→东风路延伸段→龙泉北路→人民西路→国庆南路→燕泉路→骆仙路所围区域。

3.市六完小:劳动路→协作路→温泉立交桥→铁路→解放路→健康路→国庆北路所围区域。

4.市七完小:南岭大道口→国庆北路→同心路→南岭大道所围区域。

5.市八完小:同福路与谭石巷路交叉路口→同福路→同心路→渡槽及向西北延伸所围区域。

6.市九完小:十字路口→人民中路→人民东路→北门巷→铁路→人民东路→八一路→西街→南街→南塔路→国庆南路所围区域。

7.市同福小学:107国道→温泉路→南岭大道→谭石巷路所围区域。

8.市南燕小学:香雪路→国庆南路→郴州宏源肉业有限公司→木子岭公园山脚→南湖路所围区域。

9.湘南幼专附小:棉麻厂仓库→官庄路以北,郴江河以西区域。

10.市福泉小学:棉麻厂仓库→官庄路→北站桥头→郴江河→温泉立交桥→桂门岭山巅→下湄桥加油站→南岭大道→温泉路所围区域。

11.市东风小学:同心立交桥→同心路→国庆北路→人民西路→龙泉北路→东风路延伸段→五里堆路→南岭大道所围区域。

12.市郴江小学:骆仙路→南湖路→文星路→燕泉路→五岭广场→南岭大道所围区域。

13.市七里洞小学:惠泽路→南岭大道→万华路→寒溪路→对门冲山巅所围区域。

14.市涌泉小学:冲口路→七里洞公园山巅→赵家路→郴州大道→五岭大道→万华路→南岭大道所围区域。

15.市增福小学:107国道→旭辉路及延伸段→万华路→五岭大道→郴州大道→兴城路→松山路→武广高铁所围区域。

16.市东湾小学:日月路→五岭广场→燕泉路→文星路→南湖路→木子岭公园山脚→九子塘路→民权路→五岭阁公园入口→五岭阁→冲口路与五岭大道交叉路口所围区域。

17.市拥军小学:拥军路→骆仙岭山巅→利民路→长沙银行→南岭大道→博物馆路→五岭大道→冲口路→南岭大道→惠泽路→寒溪路所围区域。

18.市骆仙小学:翠江锦苑(电梯房)→骆福路→南岭大道→长沙银行→利民路→骆仙岭山巅所围区域。

19.市华府小学:107国道→对门江山→寒溪路→七一八部队与南岭植物园西北门间公路→大岭山山巅→骆仙岭山巅→拥军路及向西延伸所围区域。

20.市高壁小学:同心路与渡槽交叉处西北,同心河旁对门江山以北区域。

21.市兴城小学:松山路→兴城路→郴州大道→南岭大道→塘尾大道路口→月形山公园山巅(东起塘尾大道与南岭大道交叉路口,西至丹华路口公交站台)所围区域。

22.市福城小学:骆仙岭山巅→大岭山公园山巅→同心立交桥→南岭大道→骆福路→翠江锦苑(楼梯房)所围区域。

23.市惠泽小学:107国道→拥军路口→寒溪路→惠泽路→肖家冲山顶→寒溪路口→万华路→旭辉路及延伸段所围区域。

24.市九子塘小学:民权路与九子塘路交叉路口→九子塘路→木子岭公园山巅→廖家岭山巅→黄泥坳山巅→三中围墙所围区域。

25.市船洞小学:冲口路与五岭大道交叉路口→五岭阁→五岭阁公园入口→民权路→三中围墙→黄泥坳山巅→廖家岭山巅→郴州大道→赵家路→七里洞公园山巅→冲口路口所围区域。

26.市桂门岭小学:下湄桥加油站→桂门岭山巅→桂门岭公园→温泉立交桥→温泉路→协作路→劳动路→国庆路所围区域。

27.北湖实验学校:燕泉路中段→国庆南路→香花路口→南塔路→桐梓坪路→南塔公园入口大石头→香雪路→南湖路所围区域。

28.市增福中学:月形山公园山巅(西起丹华路口公交站台,东至塘尾大道与南岭大道交叉路口)→南岭大道(塘尾大道路口到郴州大道路口)以东,郴州大道(南岭大道路口起往东)以南区域。

29.市十九中学:黄泥坳山巅→廖家岭山巅→木子岭公园→郴州宏源肉业有限公司→国庆南路→郴州大道以北区域。

30.市槐树下学校:郴州大道以南,郴江路南段(原槐万路)以西,7451工厂、湘南国际物流园等区域。

31.市同心小学(市三完小北校区):谭石巷路→同福路→同心路→寒溪大道→七一八部队与南岭植物园西北门间公路→大岭山公园山巅→同心立交桥→南岭大道所围区域。

32.郴州市东坡岭小学:石榴湾公园山顶→国庆南路→郴州大道→郴江路所围区域。片区内与国庆南路相邻的丁家坳、十九峯、屋场坪、高速公路交警支队、立昇领域等五个小区的生源近两年内可在郴州市第十九中学和郴州市东坡岭小学双向选择就读。

图片

来源:融北湖

作者:北湖区教育局

编辑:梁俐佳

点击查看全文

回首页
返 回
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