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各中小学校、相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落实省市相关部门要求,切实整治利用征订教辅、购买校服谋利问题,维护教育领域市场秩序和学生合法权益,现就有关事项提醒告诫如下:
一、规范征订教辅材料
(一)严格遵循发改、新闻出版、教育等部门关于中小学教辅材料征订管理要求,按照“限年级、限学科、限范围、限数量、限总额”的选用原则以及学生自愿征订、学校无偿代购、收费公示公开要求,规范中小学教辅材料征订管理工作。
(二)杜绝强迫或变相强迫学校、学生订购教辅行为,如以教学、作业等理由统一订购,或以家委会名义订购指定教辅材料。
(三)禁止学生未申请学校代购而强制统一代购,不得从代购中牟利或统订代购目录外教辅。
(四)严禁以“宣传费、劳务费、赞助费、咨询费、培训费、工作费”等名目收取教辅发行费用,杜绝收回扣、乱收费等以权谋私、利益输送行为。
二、规范购买校服
(一)严格规范校服收费行为。从严控制校服数量,同季同类品种2个学年内最多限购2套,避免频繁更换款式,造成学生原有校服无法使用而重复购买。
(二)严格遵循学生自愿原则,杜绝强制或“被自愿”购买校服,不得将校服与入学、评优挂钩。
(三)学校代收校服费时须坚持非营利原则,及时发生,及时收取,据实结算,及时向学生家长公布收费支出清单。严禁在校服采购中收回扣、乱收费等以权谋私、利益输送行为。
(四)规范校服采购流程,禁止“定点”“定商标”等违规行为。
自本提醒告诫书发布之日起,各中小学校、相关单位应全面自查自纠,切实规范征订教辅和购买校服工作。对经提醒告诫仍未整改的,市场监管部门将依法依规从严查处。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对中小学征订教辅和购买校服价格行为进行监督。
投诉举报电话:12345、12315
郴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6月26日
来源:郴州市场监管
编辑:颜丽婷
本文链接:https://wap.beihu.gov.cn/content/646940/61/1508077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