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小编从北湖区民政局得知,北湖区民政局跟区财政局沟通商议,结合本区实际,联合发文调标,从2024年1月1日起,调整全区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和孤儿基本生活费最低保障标准。
一、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全区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2023年650元/人·月提高为700元/人·月,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2023年5004年/人·年提高为5400元/人·年。低保人均救助金的下限维持去年的不变,即农村低保人均救助金不低于170元/月,城市低保人均救助金不低于240元/月。
二、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
认定指导标准
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认定指导标准为城市1050元/人·月,农村8100元/人·月。
三、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
全区城市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由2023年845元/人·月提高为910元/人·月,农村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为800元/人·月不变。特困人员照料护理标准分全自理、半护理、全护理三个类别,照料护理费用不得低于上年度最低工资标准的十分之一、六分之一、三分之一;集中供养特困人员护理补贴标准维持上年的不变。
四、孤儿基本生活费最低保障标准
(一)社会散居孤儿基本生活费最低保障标准提高到1150元/月。
(二)集中供养孤儿基本生活费最低保障标准提高到1600元/月。
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参照孤儿标准同等保障。
五、提标资金发放时间
为做好提标资金的发放工作,北湖区民政局结合全区低收入家庭全面核查工作,精心组织,开展入户调查,收集相关佐证资料,全力抓好各类保障对象的审核确认工作,精准核算申请家庭经济状况等。此次困难群众救助保障提标补助资金将在5月底前及时、足额发放到救助对象手中。
北湖区民政局
2024年4月12日
来源:融北湖
作者:王章成
编辑:梁俐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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