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来来,扫码即可免费领礼品”。相信大家都在街头小巷都看到过这样的活动,你看中的是“馅饼”,他给你设下的是“陷阱”。近日,北湖区法院公开审结一起因扫码领礼品引发的盗窃案件。
2024年1月12日至19日,被告人王某与同伙周某、李某、王某成四人分别在在郴州市各农贸市场、各大商场等人流密集处摆设地摊,以扫码下载APP免费送储物箱为由,吸引群众前来咨询,并趁机将带有木马病毒程序的APP下载至被害人手机内,同时对全过程拍摄视频,下载好的APP安装后手机会黑屏几秒,接着图标消失此时木马病毒程序就成功植入被害人手机。最终上线盗刷被害人手机微信、支付宝和绑定银行卡内的资金合计13000元。周某获利350.7元,李某、王某成共获利150元。
到案后,被告人家属代被告人赔偿了被害人全部损失,并取得被害人谅解。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王某等四人秘密盗窃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在共同犯罪中被告人王某、王某成、李某、周某均起主要作用,是主犯,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或者组织、指挥的全部犯罪处罚。
法院遂判处被告人王某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被告人王某成有期徒刑十一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被告人李某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4000元;被告人周某有期徒刑七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6000元。
法官提醒,日常生活中我们经常会遇到“扫码免费领礼品”的活动, 看似“吸睛诱人”,实则“精准诈骗”。
在此,提醒广大群众一定要提高警惕,增强自我防范意识,坚决不做向他人提供身份证、短信验证码、他人帮助注册手机APP等高危行为,更不可直接将手机交给陌生人操作,天上不会掉馅饼,切忌因贪小便宜而遭受大损失。
来源:北湖区融媒体中心
作者:罗琳(通讯员)
编辑:何红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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