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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湖:“法庭+街道+妇联”,解锁人民法庭新“枫”尚
2024-06-05 08:40:51 字号:

近年来,北湖区法院下湄桥人民法庭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积极利用辖区街道、妇联调解纠纷、化解矛盾的便利优势,探索“法庭+街道”“法庭+妇联”新模式,充分发挥人民法庭在诉源治理中的前哨堡垒作用,为助推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贡献司法力量。

磨刀不误砍柴工

为将辖区街道、妇联干部打造成“法庭调解能手”,下湄桥法庭推出多项举措。开展前期专题培训,以社区基层接触最多的“民间借贷纠纷”“婚姻家庭纠纷”等为课题,结合鲜活的案件事例,采取又讲又答的形式,讲解基本法律知识,解答常见问题疑惑。同时传授法庭办案过程中的调解经验,以期达到“法官办案经验+社区基层经验”双管齐下,纠纷迎刃而解的效果,形成了法官愿讲、干部想听的生动有趣又科学长效的联动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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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民生蔚然成“枫”

为构建“小法庭大民生”的模式,下湄桥法庭多次开展巡回法庭、送法进企业、送法进校园等法治宣讲活动。帮助企业甄别劳动诈骗,开展企业经营风险防范提示,维护生产经营稳定。将法治之风吹向辖区内中小学,让青少年从小树立法治信仰,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同时积极联合街道社区工作人员下社区进行走访、开展调解。“法庭+社区”模式充分发挥法律刚性与人情柔性,刚柔并济打开当事人的心结,成功将许多矛盾纠纷化解在社区,提高人民调解委员会的调解质量和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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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爱“枫”回路转

妇女儿童事业事关亿万家庭和谐、社会稳定,是“家事”更是“国事”。为构建“小法庭大家庭”模式,下湄桥法庭多次联合辖区妇联开展困难家庭走访,依法带娃宣传以及婚姻家事类纠纷化解。辖区妇联干部们前期受过法官的“全方位培训”,在依法保护家庭妇女权益、打击女性就业歧视、反家暴、涉未成年人保护案件中充分发挥影响力,真正实现妇联力量加入基层矛盾纠纷化解中来,共同营造尊重妇女、关爱儿童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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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不仅要学习“枫桥式经验”,更要创新“枫桥式举措”。今后,下湄桥法庭将不断借助可以借助的力量,不断拓宽能动司法渠道,从群众中走出来,又将成果带回到群众中去,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做实做好做强新时代人民法庭。

来源:融北湖

作者:李婧铱 李晨希

编辑:梁俪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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