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我区货运源头企业的治超管理,巩固提升治超工作成果。根据《湖南省货运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考核评估办法》关于(州)、县(市、区)应每年对辖区内货运源头企业进行摸底登记、建立台账和向社会公示的要求,我办已对本区辖区内货运源头企业进行摸底登记,现予以公示。
北湖区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2月7日
来源:北湖区融媒体中心
作者:北湖区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编辑:林志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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