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湖区中心城区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方案
为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减少环境污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北湖区城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暂行办法》和上级有关规定,制定本工作方案。
1 工作目标
以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全省空气质量达标城市”为目标,按照“统一领导、属地管理、部门联动、全民参与”的原则,大力开展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专项行动,落实“网格化”监管措施,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促一级和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格局,防止发生因违规燃放烟花爆竹造成的大气污染、火灾和人身伤亡等事故,为市民营造安全、文明、舒适的生产生活环境。
2 工作重点
(一)中心城区禁止设立烟花爆竹零售点。
(二)中心城区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以欢度节日、开业庆典、婚丧嫁娶等理由燃放烟花爆竹,依法查处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中心城区禁燃区内原则上不办理焰火燃放活动及焰火晚会的行政许可。
(三)广泛宣传燃放烟花爆竹的危害性,积极倡导文明、环保、安全的庆典方式,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四)落实网格管理责任,加强重点区域、重点时段的巡查和值守工作,大力开展集中整治行动,构建日常监管体系、完善长效管理机制。
3 工作分工
(一)北湖区执法大队负责对中心城区内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依法依规查处。
(二)各街道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牵头负责辖区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的组织实施,督促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做好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相关工作,组织开展专项整治行动。
(三)各街道及社区(村组)负责做好本辖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宣传、教育、巡查、劝导、制止和上报等工作,配合查处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
(四)区应急管理局负责烟花爆竹行业生产经营单位重大安全隐患整改监督和安全专项整治组织工作;负责加大烟花爆竹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力度,组织开展安全专项整治、重大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改等工作;组织对烟花爆竹批发、零售点进行政策宣传教育和监管。
(五)北湖公安分局负责烟花爆竹的公共安全管理。组织销毁、处置废旧和罚没的非法烟花爆竹;原则上停止办理在禁燃区内举办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的行政许可,严厉打击禁燃工作中发生的妨害执行公务的行为。
(六)区市场监管局负责依法核准登记从事烟花爆竹经营的市场主体;依法查处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从事烟花爆竹经营活动的违法行为;依法查处销售假冒他人注册商标、“三无”烟花爆竹等违法行为;取缔销售劣质烟花爆竹行为。
(七)北湖环保分局配合开展市城区的禁燃工作,负责对禁燃区内的空气质量进行监测评估。
(八)区教育、民政、住建、商务、交通运输、百福、消防等单位要依据管辖范围对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进行广泛宣传。
(九)区融媒体负责加大烟花爆竹禁燃管理工作的宣传力度,定期组织宣传活动,建立长效的禁燃工作机制,对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单位或个人典型案例予以媒体曝光。
(十)各相关单位负责做好本单位和家属院落干部职工及居民的宣传发动工作。
北湖区城市管理委员会
2023年1月10日
来源:北湖区融媒体中心
编辑:林志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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