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我区货运源头企业的治超管理,巩固提升治超工作成果,根据《湖南省货运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考核评估办法》的规定,需每年对辖区内货运源头企业进行摸底登记、建立台账和向社会公示的要求,我办对本辖区内20家货运源头企业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北湖区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8月14日
来源:融北湖
作者:北湖区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编辑:梁俐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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