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公安部“10·28”会议精神,按照公安部交管局《冬季公路交通安全区域整治行动方案》要求,经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海南交警总队协商决定,自11月1日至12月31日,由湖南省交警总队牵头,在华东、中南片区组织开展冬季公路交通安全区域整治行动。
11月15日,为“超速行驶整治”华东、中南片区统一行动日,郴州公安交警提前组织部署,最大限度调度警力,全面开启执法站点,紧盯“两客一危”和6座以上小客车等重点车辆,严管严查超速、超员、超载、疲劳驾驶、违法载人、酒驾醉驾、不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等交通违法行为。
交警提醒
无论是驾驶人,还是乘客,都应当自觉遵守交通法规。驾驶人不得超速行驶、超员载客;乘客出行要选择合法的交通工具,不乘坐超员车辆,保障自身安全。
@广大驾驶人
快一点不如安全一点!
车辆超速只会让意外加速
一旦发生事故后果不堪设想
前车之鉴(一)
近期,在永兴县银都大道,李某驾驶小车以80公里/小时的速度超速行驶,在岔路口与前方正要掉头的三轮摩托车相遇,由于小车速度过快,来不及刹车撞上,导致三轮车驾驶人曹某被甩出车外重重摔落在地,三轮车被撞解体,脱离的车厢部分在地上旋转,险些划到曹某头部。▼
前车之鉴(二)
近期,在107国道郴州市苏仙区良田路段,白某驾驶货车超速行驶,快要进入弯道时,还意图强行超车,因速度极快,避让不及,迎头撞上对向驶来的另一辆货车。因激烈撞击,两车均有不同程度的受损,白某的腰椎右侧横突骨折。▼
前车之鉴(三)
近期,资兴市国道357线,欧某驾驶一辆大型普通客车超速行驶。当车经过星红村加水站路口时,与对面晃晃悠悠驶来的一辆正在左转弯的三轮车相撞。事故造成大客车前挡风玻璃破碎和三轮车框架严重变形,三轮车驾驶人蒋某受伤。据欧某陈述,事发时,他采取了紧急刹车避让措施,乘客非常惊恐,幸运的是他们全都系了安全带,并未受伤。交警部门认定,双方承担本次事故的同等责任。
生命只有一次
别让超速成为剥夺生命的“刽子手”
交通安全意识存于心中
生命才能紧握在手中
来源:北湖区融媒体中心
编辑:林志明
本文链接:https://wap.beihu.gov.cn/content/646655/74/1210488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