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巩固我市“限摩规电”工作成果,优化市城区交通秩序,提升城市品质,郴州市人民政府决定出台《关于继续在市城区部分区域道路限制摩托车通行的通告》,为确保决策的公开、公平、公正,根据《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对重大行政决策的规定,5月27日下午,郴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组织召开《关于继续在市城区部分区域道路限制摩托车通行的通告》实施的座谈会。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党委副书记、政委胡庆国参加会议并讲话,交警支队党委委员、副支队长唐代伟主持会议。
“
会上,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交管科主要负责人解读了《郴州市人民政府关于继续在市城区部分区域道路限制摩托车通行的通告》(草案)。市人大、市政协、北湖区政府、苏仙区政府、市司法局、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相关单位代表,市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市城区部分街道、社区、汽车协会、保险公司、公交公司、出租车公司、客货运公司、外卖企业代表以及市民代表等参会人员分别结合工作实际提出合理的意见和建议。
▲胡庆国同志表示,对大家所提的意见建议虚心接受,将认真研究改进,及时反馈结果,并对全市公安交警提出要求:
一是要逐条研究认真推动解决。每一条意见建议都要记录在案,认真组织研究,主动反馈成效,对于一些意见建议能够立即施行要迅速组织实施。要充分吸纳各位代表和委员的意见建议,急百姓所急、想百姓所想,真正做好服务民生、方便百姓的工作。
二是要转变理念改进工作方法。交管工作都要围绕群众需求而开展,要始终把群众满不满意、高不高兴、答不答应作为检验工作的最高标准,始终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的相统一,坚决做到依法管理、严格管理、公正执法,努力实现更好的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和谐统一。
三是要创新管理提升工作效能。要创新工作方式方法,从根本上、制度上解决问题。要系统完善市城区交通组织优化,改进交通基础设施,逐点逐路制定化堵方案,各个路口分时段实现多套配时,上下班高峰提前在易堵点布设警力,提高见警率、管事率,倾力打造安全畅通和谐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相关科室所队负责人参加会议。
来源:融北湖
编辑:林志明
本文链接:https://wap.beihu.gov.cn/content/2022/06/14/1138910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