倡议书
文明交通是城市形象的名片、城市文明的重要标志。自觉遵守交通法规,预防交通安全事故,在全市倡导文明交通新风,是每一个公民应尽的责任和义务。全市正在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为进一步加强市城区交通秩序管理,郴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倡议广大交通参与者:
一是做文明交通的宣传者
积极向家人、邻居、亲友宣传交通安全知识,及时提醒、劝导身边的不文明交通行为,广泛传播文明交通、安全出行的先进理念。
二是做文明交通的实践者
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安全文明出行”,共建平安郴州。要文明出行,和谐礼让,注意安全,不跨越交通护栏;要文明骑车,各行其道,遵守规则,不乱停乱放,电动车严禁逆行;要文明驾车,不闯红灯、不抢道、不超载、不超速,酒后不驾车,从日常生活点滴做起,自觉改变不良交通行为习惯。
三是做文明交通的推动者
坚决抵制酒后驾驶、醉酒驾车,对不文明交通行为及时提醒劝阻,对超速行驶、疲劳驾驶等危险驾驶行为敢于说不,发现交通安全隐患马上报警,共同维护良好交通秩序,不断提升城市文明形象。
广大交通参与者们,交通秩序靠大家、安全出行利万家。让我们携起手来,从现在做起、从小事做起、从自我做起,走文明路、开文明车、做文明人,共同维护安全、畅通、有序的交通环境,努力营造文明、安全、礼让的交通风尚,为福城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作出积极的贡献。
01
郴州市城区交通秩序集中整治行动宣传
广大市民和机动车驾驶人朋友们:
为营造良好的道路交通出行环境,依法整治交通问题顽瘴痼疾,严厉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按照郴州市委、市政府和市公安局的统一部署,全市动员、全民参与,积极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有关规定,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决定,在市城区开展道路交通秩序集中整治行动,请自觉遵守如下规定:
1、遵守交通法规、安全文明出行,崇尚文明交通,塑造城市形象!
2、礼让斑马线、文明新风尚,礼让是一种修养、文明是一道风景,文明城市共创共享!
3、车让人让出一份文明,人让车让出一份安全。车让车让出一份秩序,人让人让出一份和谐!
4、不按规定登记上牌的电动自行车,一律禁止上道路行驶,驾乘电动车请自觉佩戴安全头盔!
5、严禁驾驶机动车拨打接听手持电话、驾乘人员不系安全带、机动车占用右转车道直行等交通违法行为!
6、严禁酒后驾驶、拒绝危险驾驶, 驾驶车辆要做到“按线行驶、按灯行停,按位停放”,违者抄牌拖车或媒体曝光,违反交通法规应接受交警的处罚!
7、严禁行人闯红灯、翻越交通护栏,行人过马路时要走斑马线!
8、请自觉服从公安交警的交通指挥、文明交通劝导员的劝导。
谢谢您的支持与配合!
02
郴州市城区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宣传
广大市民和电动自行车驾驶人朋友们:
为营造良好的道路交通出行环境,依法整治交通问题顽瘴痼疾,切实维护道路交通安全、推进平安郴州建设,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按照郴州市委、市政府和市公安局的统一部署,全市动员、全民参与,积极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湖南省电动自行车登记规定》等有关规定,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决定,对市城区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行为进行严厉查处,请自觉遵守如下规定:
1、不按规定登记上牌的电动自行车,一律禁止上道路行驶;
2、电动自行车必须依法登记上牌后才能上路行驶;
3、严禁电动自行车闯红灯、逆向行驶、随意掉头、违法超车;
4、严禁酒后驾驶电动自行车;
5、严禁电动自行车违法载人搭物;
6、电动自行车不得加装遮档装置;
7、电动自行车要严格遵守交通信号、服从公安交警的交通指挥和文明交通劝导员的劝导;
8、电动自行车只能搭乘1名12周岁以下的人员,搭乘6周岁以下儿童应当使用安全座椅;
9、驾驶电动自行车要佩戴安全头盔,定期检查刹车是否灵敏;
10、电动自行车要在规定区域和指定的位置停放整齐。
谢谢您的支持与配合!
来源:郴州发布
编辑:梁俪葭
本文链接:https://wap.beihu.gov.cn/content/2020/08/11/811529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