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发现一辆法院要求协助查封的车辆,请马上来办理移交手续。”7月13日,区法院执行局接到郴州交警支队一大队电话后,扣押被执行人的凯迪拉克轿车一辆,这是该院接到交警部门协助扣押的第一辆机动车。
13日下午5点左右,该院执行局接到交警电话立即组织人员出发前往交警查控现场,案外人何某驾驶一辆被执行人张某抵押给他的凯迪拉克车在郴州宾馆前被交警拦下。经过一番检查核对,6点左右,该院执行局将车扣押回法院,同时通知要扣押该车的长沙县法院。长沙县法院知悉后,立即连夜将车运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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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朱锋云
编辑:梁俐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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